为了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活动与合作,共同促进中国与世界在摄影领域的互访与交流,同时为我国摄影艺术家及摄影爱好者提供体验国际人文摄影风情的机会,奥中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与《中国摄影家》杂志定于2006年10月—2007年1月联合举办:中国看世界“城市魅影”国际摄影暨文化艺术交流大展。
一、主办单位:奥中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承办单位:北京别特利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法国摄影家协会、意大利摄影家协会、西班牙摄影家协会、印度摄影家协会、尼泊尔摄影家协会
二、大展时间:
1、国内征稿时间:2006年10月16日至12月10日
2、国外交流活动时间:
首批:2006年12月20-27日;第二批:07年1月20-29日;后续批次以大展组委会通知为准。
三、参展形式:
1、国内摄影作品参展:直接邮寄作品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递至中国展区承办单位,由国际国内专家评审。评审费用为380元/件作品。
2、国外摄影作品参展:
行程一:西班牙—法国—意大利 费用为:19800元/人
行程二:尼泊尔—印度 费用为:15800元/人
参展者在摄影采风和进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中拍摄的照片选出十幅作为参展作品,回国后邮寄到北京别特利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由国内外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将刊登在《中国摄影家》杂志,并推荐加入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和中国女摄影家协会,还将在国外相关媒体发表和举办展览(国外活动不收费,只收交通食宿费)。
五、参展需知:
1、 邮寄参展首批: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作品寄至中国展区承办单位;
2、国外参展首批:请于2006年12月1日前将报名资料寄至中国展区承办单位;第二批:请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报名资料寄至中国展区承办单位;后续批次以大展组委会通知为准。
3、参展资格:此展面向全国所有摄影艺术家、专业和非专业摄影人士及摄影艺术爱好者。由摄影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到国外采景参展,凡组织10人以上到国外参展的单位或团体,将给予奖励。参展者也可以个人形式报名参展。
4、参展内容:国外城市风景、民俗风情、文化交流等等,题材、风格不限。
5、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再编辑出版画册、光盘以及专题展览、网站、影视节目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参展申请表格在北京别特利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网页(www.btlice.com)上下载或来电咨询索取。
六、参展作品要求:
1、本届大展一律不退稿。
2、摄影参展作品可以使用任何牌号的传统或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大展不收反转片;规格:单幅最大边10-12英寸(25厘米-30厘米);组照每张8英寸(15厘米-20厘米),并相互粘连。
3、每幅作品背面须贴参展表,写明题目、类别、姓名、通讯地址、电话、邮编等。
七、大展奖项设置:
1、国外参展A类奖项:(人数在100以上)
★“一等奖”:10组10名,奖金10万元+荣誉证书+奖杯
★“二等奖”:10组20名,奖金10万元+荣誉证书+奖杯
★“三等奖”:10组30名,奖金6万元+荣誉证书+奖杯
★“优秀作品奖”:10组50名,奖金5万元+荣誉证书
2、国外参展B类奖项(人数在50—99人):
★“一等奖” (1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奖杯
★“二等奖”(2名)3000元+荣誉证书+奖杯
★“三等奖”(3名)1500元+荣誉证书+奖杯
★“优秀作品奖”(10名)800元+荣誉证书
3、国内参展:
★“一等奖”(10名)荣誉证书电
★“二等奖”(20名)荣誉证书
★“三等奖”(30名)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奖”(50名)荣誉证书
4、优秀组织单位:本次大展设有“优秀组织单位奖”,要求组织15人以上参展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八、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北京别特利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两广支行 帐号:819 116 007
九、收稿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东大地1号鑫企旺9号写字楼315室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116472/67148567 传真:010-67167023
邮箱:btlke@126.com 网址:www.btlice.com
联系人:高慧